全国任何一所“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的应届硕士毕业生,以及任何一所“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或“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”的建设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,可直接落户。
准备身份证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,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单据,如有婚史需提供离婚证或丧偶证明等相关资料。
在上海各高校(不限双一流)就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,以及应届博士毕业生,可直接落户。